活動辦法

活動時間

109/07/01~109/09/30

【登錄越多 中獎機會越多】

活動期間內至合作店家消費後,至活動網頁登錄發票,登錄3張發票即可獲得乙次抽獎機會(6張可獲得兩次,以此類推)。

【小獅加碼獎項】

如當月參與人次與登錄發票到達一定數量,還會加碼抽出AirPods、SONY PS4 Pro 1TB、Dyson V11 Fluffy、Apple iPhone 11 Pro (64G)!

活動流程

  1. 1
    合作店家消費

    合作店家消費

  2. 2
    索取發票/收據

    索取發票/收據

  3. 3
    上傳發票資料

    上傳發票資料

  4. 4
    集滿3張發票

    集滿3張發票

  5. 5
    月月抽好禮

    月月抽好禮

發票登錄時間

請參照每月發票登錄之截止時間如下表為主,逾期之發票月份恕無受理登錄

發票日期
截止登錄日期
抽獎日期
7/1~7/31
8/10 23:59:59
8/15
8/1~8/31
9/10 23:59:59
9/15
9/1~9/30
10/10 23:59:59
10/15

獎項說明

  • bag

    智慧商業獅提袋(限量300名)

  • coupon

    便利超商禮券(限量300名)

  • 電影招待票

    電影招待票(限量150名)

目前累計參與人數
3796

加碼獎項

凡當月活動累積參與人數與登錄發票數符合下表時,主辦單位將加碼更多豐富獎項回饋民眾。想獲得Sony PS4 Pro嗎? 想換支iPhone Pro嗎? 趕緊揪親朋好友同事鄰居一起熱情參與,只要上傳發票就有資格把大獎帶回家哦。

  • AirPods

    AirPods

  • Sony PS4 Pro

    SONY PS4 Pro 1TB

  • Dyson V11 Fluffy

    Dyson V11 Fluffy

  • Apple iPhone 11 Pro(64G)

    Apple iPhone 11 Pro
    (64G)

參與人數(累計)
登錄發票數(累計)
加碼獎品
1,000 人
5,000 筆
AirPods
5,000 人
25,000 筆
SONY PS4 Pro 1TB
10,000 人
50,000 筆
Dyson V11 Fluffy
20,000 人
100,000 筆
Apple iPhone 11 Pro(64G)

注意事項

  1. 發票登錄完成,請小心留存作為兌獎依據。
  2. 抽獎次數以符合資格發票數量為依據,3張發票僅限獲得一次抽獎機會,以此類推。
  3. 每會員不限登錄發票張數,惟每張發票號碼限登錄乙次。
  4. 每會員於相同店家每日限登錄3張發票。
  5. 每會員僅限中獎一次,不得重複領獎。
  6. 中獎會員及發票名單將公告於活動網頁、智慧商業獅粉絲專頁中,並發送得獎簡訊至會員手機,若未接收到得獎簡訊者,請聯繫客服03-5917487。
  7. 中獎發票經查證未正常開立申報者,則中獎資格予以取消。
  8. 參與本活動之所有資料均由活動執行單位保有,作為獎品寄送依據名單。
  9.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,參加者於參加活動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。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,活動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,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。
  10.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智慧財產權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資格;如為中獎者,則取消得獎資格。如因此致活動執行單位無法通知其中獎訊息時,活動執行單位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於活動執行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。
  11.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活動執行單位之事由,而使寄予得獎人之獎品有延遲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活動執行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  12.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,活動執行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
  13. 活動執行單位保有審核參加資格之權利。
  14.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獎品數量之權利。
  15. 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以實物為準,獎品部份不得折抵現金;活動執行單位保留更換獎品之權利。
  16. 本抽獎活動獎品寄送(宅配)地點限於台灣本島、澎湖馬公本島、金門本島與小金門本島。

兌獎流程

  1. 中獎者請備妥以下兌獎資料寄回活動小組兌獎。
    1. 1

      填妥領獎確認書

    2. 2

      中獎發票(收據)正本

    3. 3

     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

      中獎價值在NT$1,000元(含)以上者才需提供

  2. 中獎者若無法配合填寫並繳交資料,視為中獎者自動棄權且不具得獎資格。
  3. 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 20,010 元(含)以上者,應自行負擔機會中獎所得稅,依法應預先扣繳10%稅金。
處理中